乐禾食品因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违法行为被罚5.01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9-12

近日,南京市财政局依法对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禾公司")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宁财罚﹝2025﹞1号),处以5.01万元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显示,2025年5月22日,乐禾公司参加"南京鼓楼医院本部和江北院区食堂商超物资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G2025-0220)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该项目预算金额达1002万元。然而,在2025年5月30日,乐禾公司向采购人提交《弃标函》,单方面自愿放弃中标结果。

经南京市财政局调查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南京市财政局于2025年9月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乐禾公司处以50100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禾”,乐禾自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完整的食品商业生态链,以向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为己任,建立严格和完善的全程品质管理体系,从供应链源头防范潜在的安全隐患,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实惠、省心的健康食品。乐禾现有的业务区域目前已覆盖广东、北京、上海、中国香港、云南、四川、广西、湖北、湖南、江苏、河北、吉林等区域,并加快向全国其他重点区域扩展。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6566

责任编辑:李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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