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主余凤
6月1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大病患者医疗救助方法进行了介绍。
自2023年起,临沂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过申请方式实行医疗救助,对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全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60%救助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医疗救助限额2万元。个人负担费用可追溯至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一次身份认定享受一个医疗年度医疗救助待遇和限额。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若要被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未纳入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二是患者本人在山东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是提出申请之月前十二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其中,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涵盖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含参照住院和慢特病管理单独支付的药品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
在认定与救助流程方面,首先是认定告知,当申请人已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且存在疾病治疗费用支出时,民政部门将主动告知其可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随后,由民政部门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全部成员信息(包括发生医疗支出的人员)推送至医保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接着,申请人可持乡镇(街道)出具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确认通知书》,向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救助;医保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民政部门推送的人员信息进行医疗支出费用核实,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救助;最后,医保部门对申请之日前十二个月的个人负担费用,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待遇,且一个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效期内,大病患者仅享受一次救助待遇。
建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机制以来,累计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1418人,基金支出1742.83万元,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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